國資委部署治理央企小金庫
2010-07-20 01:11:26
每經記者 湯白露 發自北京
7月19日,國務院國資委召開央企小金庫專項治理大會。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會上指出,“在每年的財務決算審計或經濟責任審計時,不斷發現一些企業私設小金庫,有些企業還相當嚴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國資委獲悉,按照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國資委聯合印發的《實施辦法》規定,央企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正式啟動,力爭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
據介紹,主要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分階段進行。從8月初到9月底,央企要全面組織自查。央企的自查范圍包括集團本部各部門和各級子企業 (單位),涵蓋全部表內表外企業 (單位)、賬內賬外資金資產。
此外,企業自查自糾情況應當在企業內部以適當形式進行公示,接受職工群眾監督。自查自糾結束后,央企要及時向國資委報送總結報告和統計報表。
從10月初到11月底,國資委將組織若干個檢查組,按照不低于央企戶數20%的比例確定重點檢查企業名單,深入企業開展重點檢查工作。從11月末到12月底,是中央企業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整改階段。對于小金庫資金余額、形成的資產以及追回的小金庫資金,要及時納入法定賬簿核算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據記者了解,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了中央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擔任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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