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10-16 09:53:30
銀行業金融機構再迎同業大考。證券時報記者從多家銀行和銀監會內部人士得到證實,銀監會本周二向各地銀監局、銀行業金融機構下發緊急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7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同業新規執行情況自查。
城商行面臨較大壓力
此次專項檢查可謂“突襲”,銀監會重點強調檢查同業專營情況或對城商行構成不小壓力。部分上市銀行已設立同業業務專營部門,但一些城商行則準備十分倉促。此外,由于開展業務的現實需要,一些銀行分行的同業部門仍保留部分原有職能。
浙江一城商行高管就向記者表示,短時間內要求實力較弱的小銀行成立新部門,人力資源配備方面根本無法跟上,“為了應對監管監察,一些小銀行臨時由金融市場部負責人兼任同業業務部主管,兩個部門一套班子。”
在分行同業部門層面,據一股份制銀行廣州分行同業部人士透露,他所在部門仍承擔著收集信息、營銷和維護客戶關系的職能,但不清楚這些是否合規。此外,大部分銀行總行已將分行的審批權上收,并以總行為資金唯一出入口,杜絕分行在金融交易市場單獨開戶、甚至私自簽訂同業回購協議等問題。
銀監會強調,此次專項檢查是同業新規印發后,首次針對全部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同步聯合檢查,是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業新規執行情況和同業新規政策效果的全面檢驗。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高管層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從總行到各級分支機構要層層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此外,各法人機構要在10月24日前將自查報告報送對口監管部門、銀監局、銀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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