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5-01-21 08:18:30
日前,深交所組織員工學習2015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并梳理明確全年工作重點。深交所指出,今年將全面推進創業板改革,豐富創業板層次,推動新三板與創業板轉板試點。同時,將推動落實深港通。
“深港通恰恰應該側重圍繞創業板的互聯互通來展開,讓兩地創業板市場的規則快速融合,然后設法將兩地創業板合并,雙方合力將創業板打造成亞洲乃至全球最活躍的創業板市場。這對深圳創業板和香港創業板都是‘1+1>2’的協同效應。”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蘇培科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對創業板改革而言,深港通提供了一個有力的抓手,深港通應不僅僅只是給兩地投資者多一些大盤股的投資機會和吸引彼此的資金,互聯互通的目的是為兩地金融市場形成合力。
蘇培科表示,創業板代表的是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希望和潛在增長點,也是投資者追捧的主要原因,不能僅以高估值評判企業的好壞。此外,內地創業板的上市公司充滿想象和成長空間,估值高低沒有可比性,不像大盤藍籌股那樣大多是“A+H”,同一家藍籌公司在兩個市場的比價因素很明顯。創業板公司估值有一定的獨特性和唯一性,當然也不乏有創業板公司虛高和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深港通解決的是全市場的機制問題,不能因噎廢食。
就創業板改革的話題,深交所理事長吳利軍曾于去年創業板五周年論壇上提出四點:一是豐富創業板內部市場層次,增強創業板的市場包容性和制度靈活性;二是探索建立創業板轉板機制,研究建立與新三板、區域股權交易中心的對接機制,研究允許創業板內部不同層次之間轉層次的制度安排;三是增強開放度,提高創業板市場的國際化水平;四是進一步發揮交易所的職能,整合、優化、升級現有的服務方式,強化創業板對區域經濟的促進作用。
針對在創業板設立專門的層次,允許符合一定條件但尚未盈利的互聯網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后到創業板上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曾表示,在研究專門層次時,需要統籌考慮、全盤謀劃,把創業板專門層次改革與《證券法》修訂、注冊制改革、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等工作有機銜接起來。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創業板或將推動多項重大制度變革,諸如虧損互聯網企業上市、對賭協議合法化、推動VIE架構企業回歸、試點多重表決權、放開股權激勵限制性規定等,從而構建出符合創新型、成長型企業成長特點、契合創新經濟發展需求的資本平臺。
“如果監管部門和深交所能啟動這些規則,能下定決心徹底洗禮目前不合時宜的陳規舊調,并能嚴格按照市場化的原則和方式來執行國際化的規則,中國創業板絕對有實力邁入一流市場。”蘇培科表示。
此外,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此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可以先在創業板試點注冊制,企業發行和上市不經過證監會審核,但仍需備案,在交易所審查通過后即可發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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