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6-03-02 11:11:41
意見提出,支持發展共享經濟,鼓勵個人閑置資源有效利用,有序發展網絡預約拼車、自有車輛租賃、民宿出租、舊物交換利用等,創新監管方式,完善信用體系。
八、建立健全綠色消費長效機制
(十 三)健全法律法規。抓緊修訂節能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研究制定節約用水條例、餐廚廢棄物管理與資源化利用條例、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報廢機動車回 收管理辦法、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管理辦法等專項法規,增加綠色消費有關要求,明確生產企業、零售企業、消費者、政府機構等主體應依法履行的責任義務。
(十 四)完善標準體系。健全綠色產品和服務的標準體系,擴大標準覆蓋范圍,加快制修訂產品生產過程的能耗、水耗、物耗以及終端產品的能效、水效等標準,動態調 整并不斷提高產品的資源環境準入門檻,做好計量檢測、應用評價、對標提升等工作。加快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環保“領跑者”制度,研究建立水效“領跑 者”制度。
(十五)健全標識認證體系。修訂能效標識管理辦法,擴大能效標識范圍。落實 節能低碳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做好認證目錄發布和認證結果采信等工作,加快推行低碳、有機產品認證。推進中國環境標志認證。完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標識制 度。制修訂綠色市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旅游等綠色服務評價辦法。逐步將目前分頭設立的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統一整合為 綠色產品,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標識等體系,加強綠色產品質量監管。
(十六)完善 經濟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或產品,可以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 圍。落實好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獎補政策和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全面實行保基本、促節約,更好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 的資源階梯價格政策,完善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
(十七)加強金融扶持。銀行 金融業機構要認真落實綠色信貸指引,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開展綠色消費信貸業務。研究出臺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綠色建筑、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產品、 設施等綠色消費信貸的激勵政策,促進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開發新能源汽車保險產品,鼓勵保險公司為綠色建筑提供保險保障。研究建立綠色消費積分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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