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 2017-05-04 20:55:53
東北證券4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吉林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暫停開展代銷金融產品業務等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公司長沙芙蓉中路營業部前員工涉嫌合同詐騙犯罪,部分員工和經紀人私自推介或銷售非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持續時間較長、涉及金額大。雖未發現公司參與有關詐騙活動,但公司存在對營業部負責人把關不嚴、監督機制失效等問題。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經營管理混亂。
對此,吉林監管局決定:責令限期改正,公司應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的次數,公司應當對全部分支機構進行合規檢查并于2017年10月底前提交檢查報告和整改報告;責令暫停開展代銷金融產品業務6個月,期限自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11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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