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7-05-31 11:35:25
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電價去年以來持續下調。記者30日從國家電網公司獲悉:已征收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近期被取消,此舉可使我國平均每度電價降低1分1左右。按全國銷售電量計算,可節約全社會用電成本約350億元。
很多人都認為電價有統一的標準。但實際上一張張居民用電繳費單里,含有多項“附加”費用。
“電價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資金共有7項,其中向用戶直接征收的有6項,包括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基金等。”國網公司財務部價格處處長呂棟告訴記者,這6項共占電價總額的6%左右。
國網公司專職新聞發言人王延芳表示,除停止征收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外,2017年,該公司實施新一輪降費措施,包括全面推進剩余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停止向鐵路運輸企業收取電氣化鐵路還貸電價,擴大發電企業和用戶直接交易規模等。
2016年,國網公司多措并舉,發揮平臺作用,降低用戶用能成本超過1400億元。其中,已核定輸配電價的省份年降低工商業用戶電費超110億元;嚴格執行“調整兩部制電價執行方式”政策,降低企業基本電費超130億元;擴大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直接交易,節約企業電費超300億元;嚴格落實煤電聯動等電價調整政策,3次降低工商業用電金額900億元。(記者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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