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7-06 23:21:58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涂穎浩
每經記者 涂穎浩
每經編輯 姚茂敦
受僑興私募債違約事件影響,浙商財險2016年虧損6.5億元,虧損幅度居財險公司之首。
如今,“虧損王”終于迎來股東“補血”。日前,浙商財險發布增資公告,稱公司股東大會已審議通過增資擴股方案擬增資15億元,增資后,公司的注冊資本金將增加至30億元。
對于陷入虧損泥淖的浙商財險而言,15億增資款到位將大幅改善償付能力,為下一步業務發展創造條件。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浙商財險內部人士,但未能得到對方回應。
注冊資本將增至30億
7月4日,浙商財險發布《關于變更注冊資本有關情況的信息披露公告》稱,注冊資本金從15億元增加到30億元,增資金額15億元。此次增資以向原股東發行股份的方式實施,總計發行股份數量15億股,每股1元,由全體現有股東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認購增發的股份。增資無新增股東。
浙商財險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冊資本15億元,由浙江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組建。從經營情況而言,這家成立8年的財險公司盈利情況并不樂觀。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顯示,浙商財險成立7個會計年度累計虧損超過1億元。而隨著2016年底曝出僑興私募債違約事件,該公司的業績陷入低谷,以當年6.5億元的虧損幅度高居財險公司之首。
與此同時,浙商財險的償付能力也受到考驗。年報顯示,浙商財險2016年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44.88%,比上年下降146.75個百分點。由于“支付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的現金”和“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兩項大增,其2016年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8億元。今年一季度,“支付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的現金”增加8727萬元。
2017年一季度的償付能力報告顯示,浙商財險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59.93%,較上季度末的157.06%略有上升。不過,最新的風險評級結果顯示2016年末為B,而2016年三季度末為A。一位保險業內人士指出,此次原股東對浙商財險的增資,將改善該公司的償付能力。
浙商財險在其2017年一季度的償付能力報告中稱,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現金凈流入出現負數,本季度凈現金流負數,因此,公司需提升保費規模和質量、增強盈利能力,確保公司日常經營的流動性需求。”
保監會數據顯示,2017年1~5月,浙商財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15.22億元,同比上升16%。
倒逼監管條例完善
在充分暴露了浙商保險業務風險的同時,去年的僑興私募債違約事件也給保險信保業務發展帶來了積極的影響。相關監管條例逐步出臺,使得保險公司在未來開展保證保險業務時也有章可循。
去年12月,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互聯網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的互聯網平臺保證保險業務,投保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單戶累計最高承保金額不得超過500萬元;投保人為自然人的,單戶累計最高承保金額不得超過100萬元。
今年6月19日,保監會對《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一方面對保險公司可承保的業務范圍劃出明確紅線,一方面還對公司承保業務的自留責任余額以及償付能力數據做出明確要求。
在自留責任余額方面規定,總自留責任余額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凈資產的10倍。單筆自留責任余額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凈資產的5%,且不得超過5億元。以浙商保險最新的凈資產約7億元計算,若按該規定實行,單筆責任額最多3500萬元,尚在可控范圍之內。
在償付能力方面規定,經營信保業務的保險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應當不低于75%,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保險公司今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包括天安財險、安華農業、三星財險等財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不符合此條件。
根據第三方統計數據,截至2017年3月底,與保險公司合作的P2P網貸平臺有55家,已經有33家保險公司介入到P2P網貸行業的保險業務中,其中與P2P網貸平臺合作數量較多的險企包括中國人保、長安責任保險等,這些險企合作的平臺數量均在5家以上,合作險種包括保證保險、信貸審核責任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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