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 2017-07-07 16:56:09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7日表示,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
高莉指出,修訂后的規則,一是維持分類監管制度總體框架不變,僅對相關評價指標優化;二是完善合規狀況,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三是強化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指標體系;四是突出監管導向,引導行業聚焦主業;五是持續完善評價體系,留出空間,增強制度適應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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