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7-09-21 10:36:40
A股上市險企納入統計的29款附加型萬能險中,目前僅有7款產品仍在銷售,其他22款產品均已停售,占總數的77.8%。不過,截至9月11日,仍有50家壽險公司的147款附加產品(萬能型)在銷售,在售附加型萬能險最多的險企銷售數量可達12款。
“保險行業協會人身險產品數據庫顯示,截至2017年9月11日,處于在售狀態的壽險公司附加產品(萬能型)總量為147個。2017年10月1日后,這些產品基本將全部退出新單的歷史舞臺。”這是東北證券近期發布的研報統計的數據。
《中國保監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下稱“134號文”)明確規定,今年10月1日起,險企不能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險。引人注意的是,數據同時顯示,A股上市險企納入統計的29款附加型萬能險中,目前僅有7款產品仍在銷售,其他22款產品均已停售,占總數的77.8%。
此外,本報記者查閱此前保監會通報的幾家萬能險保費占比較高險企的萬能險結算利率發現,9月份依然有險企的多款萬能險結算利率達到7.5%。不過引人注意的是,此前8%的高結算利率已不見蹤影。
9月初仍有百余款在售
根據東北證券研報統計的數據顯示,截至9月11日,仍有50家壽險公司的147款附加產品(萬能型)在銷售,在售附加型萬能險最多的險企銷售數量可達12款。
從產品結構來看,附加非養老年金、附加養老年金、附加終身壽險、兩全附加產品數量分別為88款、6款、10款和43款。本報記者梳理顯示,有17家險企在售附加型萬能險達1款;有15家險企在售達2款;有18家險企在售達2款以上。
2015年以來隨著行業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是持續的低利率環境和監管層對險資運用的不斷放開),部分中小險企通過高結算利率的萬能險,沿襲“資產驅動負債”模式的路徑,通過在資產端的相對“激進”的投資運作快速擴張規模保費,成功實現了彎道超車。
然而,保監發[2016]76號中對中短存續期產品更加嚴格的額定義和規模限制(自2017年1月1日起,對于投連、變額年金,應按照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定義進行評估和報告,且對于附加萬能保險和附加投連等產品,應單獨判斷是否屬于中短存續期產品)讓行業萬能險規模增速驟然降溫。
事實上,此前一大部分萬能險占比較高險企的萬能險產品退保收費低,保障成本小且不收取額外費用,是典型的“明保險實理財”。
以某險企的終身壽險(萬能型)為例,該產品最低保證利率為3.50%,并不收取保單管理費,前4個保單年度不收取風險保費,即風險保障幾乎為零;產品責任方面,其身故保險金85周歲前賬戶價值120%,85周歲后為賬戶價值;退保手續費方面,第1年扣3%,第2年扣2%,第3年扣1%,三年后部分領取或退保無手續費。
該產品的2013年至2016年實際結算收益率平均約為年化5.15%,最高5.2%,最低4.5%。因此,保單持有1年的平均年化收益為1.996%,持有兩年的平均年化收益為4.093%,持有三年的平均年化收益為4.798%,因此該產品是保監會新規下典型的中短期存續品,并且對于有流動性需求的保單持有人往往會選擇在前三年內結束該保單。
對于該類萬能險的“理財本質”,保監會早有“察覺”。5月初保監會下發處罰函表示,經核查發現,某險企安享5號年金保險產品設計偏離保險本源,通過生存金返還設計形式,將消費者所交保費大量快速返還,把長期年金保險“長險短做”,實際做成兩年期業務,規避中短存續期產品的有關監管規定,擾亂市場秩序。
而在當前的人身保險市場中,年金產品附加萬能賬戶一度是壽險市場產品銷售的主流之一。一方面,投保人通過主險的年金產品享受保險保障;另一方面,每年定期獲得生存金(通常為基本保額的一定比例)自動進入附加的萬能賬戶,通過日復利、月結息的方式提升投資回報,吸引客戶的目光。
因此,對于這類保單,期末保單現金價值包括兩部分:主險年金的現金價值+附加萬能賬戶的保單賬戶價值,也即為該保險計劃的強勢賣點:“快速高額返還+復利型二次成長”。這類產品組合一方面能快速做大險企保費規模,另一方面從渠道角度分析是代理人完成業績,銀行完成中間收入目標的重要貢獻點。
“快返”產品陸續停售
對于監管主動叫停附加萬能險,東北證券認為,主要是為防止監管套利的現象,有保險公司設計主款產品不是中短存續期產品,但其附加險是典型的中短期存續品。同時,該保險組合主險保費遠小于附加萬能險的保費規模;更有甚者后期客戶主險退保,附加險保留繼續復利增值,偏離了“保險姓保,回歸本源”的產品設計思路,因此保監發[2016]76號將投連、變額年金,按照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定義要求進行評估和報告是監管層防止監管套利的必然之舉。
根據“134號文”,兩全、年金,首次生存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后,且每年給付或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這是繼[2016]76號文后進一步對快速返還產品的限制。結合此前,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在2019年年初、2020年年初和2021年年初分別控制在50%、40%和30%以內。
對于前述的“年金產品+附加萬能賬戶”的保險產品,實務中部分保險公司允許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隨時向萬能賬戶追加資金做理財,考慮到這部分資金基本不收取額外費用(初始費用、保單管理費和風險保險費),這偏離了“保險姓保”的行業發展思路,年金產品的保障功能被弱化,轉而變身為純“類理財”產品。
更為重要的是,根據東北證券調研發現,進入附加萬能賬戶的保費/追加資金往往不收取額外的附加費用(初始費用+風險保費+保單管理費),同時保監會難以對這部分資金進行嚴密和透徹的監管,屬于監管的“真空地帶”。
需要說明的是,并非所有的萬能險都是中短期產品。保監會副主席黃洪于2017年年初在國務院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萬能險有些公司的期限短,但是有些公司期限非常長,萬能險的負債期限不斷拉長,整體壽險業的負債期限也在拉長,我們三年期以上的產品占整個保費的比例是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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