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0-09 23:26:19
10月9日,哈爾斯公告稱,公司監事配偶在三季報披露“窗口期”違規買股票。公司證券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監事是公司近期新當選的,其與配偶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不是非常了解,在上述事項發生后,公司已對他們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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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謝宏辰 每經編輯 趙橋
公司監事配偶在三季報披露“窗口期”買股票,且買入時公司股價還處于下行通道。這樣的事情出現在哈爾斯(002615,SZ)身上。
10月9日,哈爾斯公告稱,公司監事陳濤的配偶蔣麗萍通過自己的證券賬戶在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9日期間累計買入公司股票2萬余股,累計成交金額20余萬元。哈爾斯方面稱,因此事件已對陳濤和蔣麗萍作出嚴厲批評。
哈爾斯公告稱,公司監事陳濤的配偶蔣麗萍因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通過自己的證券賬戶在2017年9月20日至9月29日期間累計買入公司股票2.06萬股,成交均價10.03元,累計成交金額20.66萬元。
雖成交金額并不多,但哈爾斯擬于10月20日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因此,上述買入行為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相關規定。
哈爾斯已對上述事項作出處理,其中,公司董事會已向陳濤及蔣麗萍進一步說明了買賣公司股票的相關規定,并要求其嚴格規范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由于上述買入的股票尚未賣出,暫未產生收益,蔣麗萍因此承諾,持有的哈爾斯股票在自買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個月內不會賣出;另外,鑒于蔣麗萍違規買入公司股票的行為,公司對陳濤進行了警告并處以2100元的罰款。
10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哈爾斯了解相關情況,據公司證券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監事陳濤是公司近期新當選的,其與配偶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不是非常了解,在上述事項發生后,公司已對他們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教育,以后這樣的事情不會再次出現。
據哈爾斯8月21日公告,陳濤與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股東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三年,陳濤持有公司股份50.67萬股。
值得一提的是,在蔣麗萍買入哈爾斯股票的9月20日至9月29日,哈爾斯的股價正處于下行通道。公司股價在該時段由9月20日開盤時的10.22元一路下跌至9月29日收盤時的9.89元,區間跌幅為3.23%。
另外,據哈爾斯披露,公司將于10月20日披露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蔣麗萍的上述行為不禁讓人猜測,哈爾斯的三季報可能比較“亮眼”。
不過上述哈爾斯證券部工作人員稱,蔣麗萍在三季報披露“窗口期”買入股票與公司三季報內容毫無關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哈爾斯曾在8月21日披露的2017年中報中,對公司前三季度經營業績作出預測,公司預計2017年1~9月實現的歸屬于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變動區間為1億~1.3億元;歸屬于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變動幅度為20%~50%,業績較去年同期有所增長的原因是銷售規模同比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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