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首頁 > 宏觀 > 正文
2017-12-20 09:57:13
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天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冬季采暖價格監管切實保障群眾溫暖過冬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檢查供暖企業的價格及收費行為,對企業不按規定標準收取供暖費的行為,推遲供暖、不供暖、供熱溫度不達標、強制提前收取供暖費的行為或強制收取供暖增容費等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央視新聞)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上一篇文章
貨基發行連續多月斷檔,基金行業將迎重“質”時代
下一篇文章
天然氣板塊表現亮眼 機構:行業將迎快速發展的黃金十年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0
Copyright ? 2025 每日經濟新聞報社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使用,違者必究。
廣告熱線? 北京: 010-57613265,?上海: 021-61283008,?廣州: 020-84201861,?深圳: 0755-83520159,?成都: 028-86512112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51120190017 網站備案號:蜀ICP備19004508號-3 川公網安備 51019002002026號
新聞職業道德監督熱線:400 889 0008 郵箱:zbb@nb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