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4 09:48:26
23日,“電梯勸阻吸煙猝死”案二審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駐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審判庭公開宣判。二審撤銷原一審判決,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認為勸阻吸煙者無過錯,無需承擔侵權責任,包括在一審判決中要求被告人向死亡老人家屬補償的1.5萬元。二審判決認為,一審判決的“適用公平原則判決楊帆補償原告15000元”屬于適用法律錯誤,予以依法糾正。2017年5月,河南鄭州的楊帆因在小區電梯內勸阻一位老人吸煙,雙方發生爭論,爭執后數分鐘老人突發心臟病,經搶救無效去世。老人家屬隨后將楊帆告上法庭。此案一審判定楊帆沒有過錯,但根據損害發生的實際情況和公平原則,需向老人家屬補償1.5萬元。死者家屬不滿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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