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 11:50:08
據央視新聞,今天上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了國家賠償決定書,依法決定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支付賠償金4960521.5元。2020年9月2日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于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于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1993年10月27日,張玉環因涉嫌故意殺人被羈押。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張玉環殺人案”再審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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