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11-16 22:22:42
每經評論員 王郁彪
“雙11”前腳剛落幕,后腳就有品牌方的大促“套路”露出馬腳。近日,有消費者投訴稱,蒂佳婷預售以“最低價”誘導交定金之后又降價,一盒面膜便宜了十幾塊。當消費者詢問是否可以退差價時,客服無視客戶訴求并直接下架商品鏈接,導致消費者無法保價也無處申訴。
據筆者觀察,這樣的投訴案例不只一樁,CONVERSE(匡威)、FILA(斐樂)等品牌官方旗艦店也遭到類似的消費者投訴,原因是消費者“雙11”前付定金,到正式開售時,通過“預售”渠道購物卻要比現買多花錢。
筆者翻閱資料了解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按照《民法典》對于定金的相關法律規定,付了定金的訂單,收貨后其依然適用網購保價、退貨等一系列規則。
換言之,大促預付定金的玩法不是不良商家的“擋箭牌”,消費者有權拿回屬于自己的消費權益并獲得賠償。
筆者認為,“雙11”作為電商平臺一年內最盛大的購物狂歡之一,絕大多數品牌及商品的確擁有全年最大的價格優勢,但也不乏一些善于“套路”消費者的不良品牌商家,消費者苦苦等待支付尾款,時刻蹲守直播間,為的就是少花點錢、多省點心,部分品牌商家“用預付定金差價”等大玩文字游戲,欺騙消費者,這樣的品牌最終只能盡失人心。對于品牌商家而言,“雙11”本就是其讓利消費者,迅速打開口碑市場的好時機,偏偏有人動起了歪心思,無視市場規則、無視法律條例,坑蒙消費者。在不對的時間做不正確的買賣,這樣的品牌商家只能陷入消費者的聲討之中。
如今,傳統電商消費處在變革前夜,直播電商等新業態亦是不斷沖擊舊有市場格局,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品牌商家開放全渠道運營,多點出擊換取長足發展的做法可以理解。但渠道越碎片化,維護品牌形象難度就越大,“耍大牌”甚至是無視消費者訴求,其危害也在被無形中放大。在這種情況下,品牌商家更應該注重運營細節,保證商品品質,服務好消費者,因為任何品牌的銷售榜第一都是基于消費者的信任得來的。無視消費者信任,繼續使用拙劣的“套路”欺詐消費者,最終只能被反噬。
同時,筆者提醒廣大消費者,無論是在哪個平臺、渠道進行網購,都應該保持理性,在網購交易的過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關購物數據,如:聊天記錄、消費記錄、訂單頁面截圖、購物發票、快遞單據等,在遇到消費欺詐之時,拿起法律的武器,合理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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