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6-12 21:47:45
每經記者|周逸斐 每經編輯|陳星
近日,《關于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公開發布。
6月12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意見》有關情況。
針對《意見》的亮點和重要舉措,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存托憑證,允許符合條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內注冊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深圳推出一批探索性舉措
李春臨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意見》的亮點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突出了改革的系統集成和協同高效。從改革舉措之間的內在關聯性出發,注重經濟領域改革和教育、科技、人才等其他相關領域改革的協同聯動,推出取向一致、相互配合的舉措。
比如,從強化產、學、研、用各環節集成的角度,推動新興領域產業發展與工程教育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業聯合培養高素質復合型工科人才,培育一批掌握硬科技的創新創業人才,推動職業技能培訓與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等。
再如,從金融、技術、數據等要素賦能實體經濟的角度來看,推出了深化金融市場等改革舉措,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存托憑證,允許符合條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內注冊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其次,突出了改革的問題導向和落地見效。聚焦制約高質量發展的卡點和堵點,推動關聯環節協同放權和協調支持。
比如,圍繞當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中的分割確權難、考核機制不健全、轉化效率低等關鍵問題,從賦權、考核、轉化三個相互關聯的方面深化探索。
在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方面,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負面清單制度,對負面清單制外的職務科技成果,可按比例賦予科研人員所有權或不低于10年的長期使用權。
在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考核及審計管理制度方面,對職務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形成的國有股權,實行按年度、分類型、分階段考核和審計。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試行長周期考核。
在完善技術轉移機制方面,在深圳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國有企業推廣“先賦權后轉化”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新模式。
此外,突出了改革的先行先試和示范引領。
“深圳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我們充分考慮深圳發展先行一步、改革場景豐富、率先突破條件好等特點,在制度型開放、科技創新、人才發展、治理模式等方面,推出了一批探索性舉措。”李春臨說。
比如,先行適用國際貿易電子提單、電子信用證等電子單證,探索依托電子提單開展抵押融資等業務;加強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場景創新,探索央行數字貨幣在跨境領域的適用性;深化國際航行船舶相關配套制度改革,為港澳臺船員辦理社會保險提供便利的經辦服務等。這些改革任務具有明顯的首創性和引領性特點,相關探索將發揮重要的示范帶動作用。
將定期調度改革進展
《意見》部署的任務點多面廣、綜合性強,不少涉及深層次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怎樣抓好相關落實工作?
李春臨表示,在統籌協調方面,將進一步加強部門間、部門與地方間的協同聯動,加大重點問題協調支持力度,密切跟蹤試點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支持深圳市積極探索并不斷優化實施路徑,真抓實干推動改革落地。
在落實機制方面,將對各項改革措施實施清單化、臺賬式管理,細化分解各項任務,落實落細責任分工,定期調度改革進展。
在推進過程中,實行“落地方案+操作規范+應用場景+評估體系”一整套改革落實體系,堅持規則指引先行、配套監管協同推進,以制定標準規范擴大改革成效。通過這些抓落實的舉措,做到及時跟蹤進展、及時解決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及時規范提升,形成邊推進、邊評估、邊提升的工作機制。
在法治保障方面,將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建立健全與綜合改革試點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機制,依法依規賦予深圳市相關管理權限。深圳市也將結合落實需要,制定相關經濟特區法規,確保各項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有序推進。
在評估總結方面,將持續跟進試點任務落地情況,及時做好評估總結。對實施順利、效果明顯的改革舉措,積極拓展應用場景、深化探索,力爭盡早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性成果。
對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通過政策規范、地方標準、典型案例等形式,積極在更大范圍復制推廣,推動綜合改革試點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48條經驗舉措被復制推廣
值得注意的是,李春臨還在發布會上介紹,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五年以來,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突破,形成了一批重要改革創新成果,為全國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提供了先進經驗,發揮了重要的引領示范作用。
李春臨表示,在引領示范方面,涌現一批鮮活案例和好做法,為其他地區提供了重要范本。近年來分三批對試點形成的48條經驗舉措,在全國或者其他具備條件的地方復制推廣,形成改革聯動效應和放大效應。
接下來,廣東將如何進一步支持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對此,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虎在發布會上表示,將下放一批省級行政職權。按照應放盡放、能放全放的原則,依法依規賦予深圳更多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2021年以來,省里已經調整了117項省級行政職權下放到深圳實施,近期省里又梳理了一批省級行政職權共20項,將調整由深圳來實施。
張虎同時表示,支持深圳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支持深圳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進金融、技術、數據等要素賦能實體經濟發展。支持深圳培育發展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深化數據交易規則以及場景探索,完善便利人員流動的配套機制。支持深圳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新體制,打造全球優質要素資源的引力場和集聚地。支持深圳對標全球最佳實踐,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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