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8-31 21:42:07
每經評論員 杜恒峰
近日,航旅縱橫推出的一款“精準延誤險”引發廣泛爭議。該保險產品的核心規則頗具特殊性:每日會隨機設定一個“驚喜數字”(單位:分鐘),只有當航班起飛延誤時長恰好等于這一數字,用戶才能獲得300元津貼。對此,大量消費者直言“感覺上當”,核心爭議點在于該產品的獲賠概率極低,本質上已與博彩行為無異。
“保險姓保”,這是保險行業的核心原則,其底層邏輯是通過風險共擔機制,為投保人進行“風險兜底”,分散潛在風險、減輕意外損失。延誤險作為航空出行場景下的創新保險品類,本應具備實際保障價值——畢竟飛機延誤確實可能給乘客帶來諸如后續行程受阻、額外交通住宿開支等經濟損失。從這一初衷出發,延誤險的設計應聚焦“延誤”這一核心風險本身:要么只要發生延誤就觸發基礎賠付,要么當延誤時長達到約定閾值(如延誤30分鐘、1小時)時啟動賠付。然而,部分延誤險產品卻通過過度細化的條款偏離了這一方向,將原本的保障產品異化為“快消品”,甚至帶有博彩色彩。
此前市場上就出現過按延誤分鐘數累積計費的延誤險,延誤1分鐘即可折算少量現金,這種設計看似“精準”,實則變相鼓勵消費者將投保視為“押注”——不再是基于自身出行風險需求理性投保,而是試圖通過“賭延誤時長”獲取收益,助長了投機心態,讓延誤險徹底“變味”。而航旅縱橫這款產品的缺陷更為突出:其一,賠付觸發條件并非“延誤”這一風險本身,而是“延誤時長等于隨機數字”這一極端偶然情況;其二,“驚喜數字”的隨機性進一步降低了可預測性;其三,產品購買頁面明確標注“可購買兩份,津貼翻倍至600元”,這種“多買多收益”的設定帶有明顯的娛樂化、博彩化誘導傾向,與保險的保障屬性背道而馳。
從產品定價邏輯來看,合規的保險產品需基于現實世界中風險發生的客觀概率,計算預期賠付成本、運營成本后確定保費,確保定價與風險匹配。但航旅縱橫這款“精準延誤險”的賠付概率顯然未遵循這一邏輯——從規則可知,“驚喜數字”設定在30分鐘以內,僅從這一范圍看,單次投保的理論獲賠概率已低于1/30;再疊加實際場景中,航班可能準點,也可能延誤超過30分鐘,實際獲賠概率只會更低。
對比行業數據可見,這種賠付率在財產險領域極為罕見。以2024年上半年為例,我國財險行業綜合賠付率為70.9%,意味著保險公司的賠付資金約占保費收入的70.9%,這是符合風險共擔邏輯的合理水平。而航旅縱橫這款產品的極低賠付率,使其成為一款以“高利潤”為導向的產品,完全背離了保險的社會價值。保險的核心社會價值在于為真實風險“兜底”,若一款保險產品的保費幾乎全部轉化為保險公司或銷售平臺的利潤,而無法為投保人提供有效風險保障,那么它便失去了存在的正當性。
此外,保險產品還需履行“充分告知義務”,而航旅縱橫這款產品的規則與這一常識嚴重不符,卻未進行充分的前置提示,導致許多消費者僅看到“延誤可賠付”的宣傳便直接購買,直到無法獲賠時才發現賠付限制條款,這也是消費者不滿的重要原因。
更值得關注的是,航班延誤時長的確定標準在該產品中也存在爭議。有消費者投訴稱,自己通過購票平臺、航空公司官方渠道查詢到的航班起飛時間均為“42分”,但航旅縱橫平臺顯示的起飛時間卻為“41分”——若延誤時長的計算基準存在差異,不僅會直接影響消費者是否符合賠付條件,更會加劇消費糾紛,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
目前,航旅縱橫已下架該款“精準延誤險”,但“下架”并不意味著責任的終止。鑒于該產品在設計之初就存在違背保險本質、未充分告知消費者等先天缺陷,航旅縱橫應主動為已購買該產品的消費者辦理退款,這既是對消費者權益的彌補,也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維護行業信任的必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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