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2-11 15:49:31
每經編輯|段煉
12月11日,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公開宣判。羊城晚報記者從當事人李女士處獲悉,被告人張某某因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被告當庭上訴。
關于精神損失的賠償,一審法院沒有支持,但是李女士表示會繼續采取民事上訴。
對李女士而言,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這件事沒有“勝利”可言:“我真正的訴求是希望我的小狗回到我身邊,但已經不可能了。”三年多來,她從影視公司離職,自學法律,成了一名維權者,也成了一個在社交媒體上擁有50萬人關注的新聞事件當事人。
遇害的西高地犬papi 圖片來源:羊場晚報(受訪者供圖)

男子投毒致小區9狗2貓死亡
一審被判4年,當庭上訴
2022年9月14日,在北京朝陽區暢頤園小區內,李女士13歲的西高地犬Papi被小區內某男子投毒致死。據統計,當天小區共有11只狗狗中毒,其中9只死亡,另有2只流浪貓死亡。
當天早晨8點,李女士像往常一樣帶著Papi出門散步。15分鐘左右回家,喂過狗糧,她出門上班。上午10點多,一條來自小區柴犬主人的消息打破平靜,小區里有小狗疑似中毒身亡。
不安的情緒開始蔓延。中午,家人傳來消息,Papi也出現了中毒跡象。
Papi中毒后搶救 圖片來源:潮新聞 受訪者供圖
李女士匆忙回家,之后帶著Papi輾轉前往順義可以做血透的大型寵物醫院,想再試試。一路上,Papi呼吸艱難,全程需要吸氧。13歲的Papi其實已步入老年。為了讓愛犬有更好的生活,李女士特意租住在對面就是寵物友好公園的小區。“那個周末,我們本來計劃帶它去海邊玩。”李女士的聲音很輕。搶救持續了10個小時。當晚,Papi沒能挺過來。
與此同時,恐慌在小區里蔓延。寵物狗、流浪貓接連倒下,最終共有11只寵物狗中毒,其中9只死亡,另有兩只流浪貓未能幸免。
“孩子不敢下地玩,狗也都被人抱在手里。”李女士回憶,彼時她意識到這不是一起普通貓狗意外死亡事件,而是投毒。于是,她選擇報警,并奔走于其他受害寵物的家庭,希望能一起為小動物討回公道。不久,事件相關的11人成立了起訴團隊。
李女士告訴記者,“從我20多歲到30多歲,這只狗狗陪伴我走過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十幾年。它是我的至親至愛,是一個精神支柱。”狗作為有生命的伴侶動物,對于主人的意義不能簡單地等同于普通財物。“還有一只被害的狗狗叫黃黃,12歲半,它是被領養的流浪狗。主人并不富裕,但也花了上萬元去搶救它。”
9月底,同小區一名65歲的男性業主張某某被警方帶走,朝陽區人民檢察院隨后以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對其提起公訴。
李女士稱,警方在偵查后最初確定的案由是故意毀壞財物;事發半個月后,投毒者張某某被逮捕,批捕原因改為涉嫌尋釁滋事;當年12月底,李女士拿到立案告知書,案由被改成故意投放危險物質。
立案后,在刑事公訴的同時,李女士聯合其余10位受害犬主發起民事賠償訴訟,全程跟進案件的審理進展。她表示,在許多人的觀念里,這似乎是什么“貓兒狗兒的事”,不如“人的事”重要,但作為一件刑事案件,被檢察院提起公訴,足以說明投毒者的行為性質惡劣。李女士補充道,在檢察院的卷宗里,寫明的是11位“受害人”而不是“受害犬”。
2023年10月26日,該案在朝陽區人民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開庭審理,一審持續了6個多小時,未當庭宣判。今年12月11日,在經過9次延審后,該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某某因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被告當庭上訴。
據悉,張某某自稱“不喜歡狗”,因而采取投毒方式解決所謂“困擾”。后續查到,張某某確實存有若干有毒性的農藥和鼠藥。

幾十毫克就能毒死成年人
多地曾發生類似事件
據潮新聞報道,涉案毒物是氟乙酸鈉,曾經被用于農藥和鼠藥。公開資料顯示,該物質毒性極強:對犬只的半數致死劑量僅為0.06mg/kg,對貓為0.2mg/kg,而對人的毒性劑量則在0.5~2.0mg/kg之間,也就是說僅需幾十毫克就能毒死一個體重100斤以上的成年人。聞嗅或接觸皮膚都有致死風險。
對氟乙酸鈉此類劇毒化學品,國家是如何規范的?在2019年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發布的《禁限用農藥名錄》中,有46種禁止(停止)使用的農藥,其中就包括涉案化學品氟乙酸鈉。
裁判文書網上,以“投放危險物質罪”“毒狗”為關鍵詞進行檢索,搜索到6篇公開的裁判文書。這6起案件中,被告人均以“毒狗”為目的,在公共場所投放劇毒物質,造成犬只死亡,被檢察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提起刑事公訴。案發地有吉林、遼寧、黑龍江、內蒙古、甘肅、安徽。
在案發于黑龍江省的一起案件中,2021年11月,小區保安沙某某、王某某因不滿小區業主溜寵物犬過程中放任寵物犬在小區草坪上肆意拉尿,用含有氟乙酸類成分的鼠藥浸泡雞肝后,投放到小區草坪上,導致11條寵物犬(價值35300元)中毒死亡。
此案例中,兩名被告人對所有被害人進行了賠償,并取得了和解、諒解。法院分別判處兩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零七個月、三年零六個月。

禁限類鼠藥農藥仍能輕易買到
律師:平臺或擔責
幾周前,李女士前往北京通州區某大集。一輛掛著“蟑螂神藥”紅色字眼廣告牌的電瓶車停在路中間。“當時我和媒體老師隨機去大集,三兩句詢問‘老鼠藥’‘液體的’就買到了一小瓶紅色液體的老鼠藥。”
李女士在大集上輕松購買到了鼠藥。社交媒體截圖
李女士說,售賣者直接表示這是不能賣的,但卻堂而皇之在大集上售賣,甚至周邊來來往往的人,都沒有意識到這種違法的售賣行為。
除了線下,線上購買禁限類鼠藥或農藥容易嗎?記者在二手交易平臺搜索“鼠藥”,隨即出現眾多賣家。他們大多使用“驅鼠劑”等字樣圖片,并在圖片上標注“你想要的紅色藥水”等隱晦提示。詢問其中一位賣家成分時,對方發來一瓶標有“溴敵隆”字樣的瓶裝物,瓶身明確印著“限制使用”,并稱其為“紅色藥水,配糧食使用,效果非常好”。該賣家二手平臺賬戶主頁上并沒有售賣鼠藥相關資質證書展示。
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10月1日,《限制使用農藥名錄(2017版)》施行,溴敵隆被列為“限制使用”農藥,實行定點經營。“溴敵隆”被用于滅鼠,它對人眼有中度刺激作用,中毒可引起皮膚和臟器出血。
就鼠藥和農藥線上線下購買情況,記者采訪了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他認為市面上農藥的銷售、購買、運輸并非全部受限,但限制使用農藥在經營資質、銷售渠道上有嚴格管控,需合規經營。同時,所有農藥運輸需符合危險品運輸相關規定,不可隨意運輸。根據《農業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農藥的,應當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無論線上線下,經營農藥必須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或額外滿足定點經營要求,無資質售賣違反《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付建還提到,劇毒、高毒農藥屬于危險化學品,需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由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使用專用車輛運輸,駕駛員需持相應資格證,運輸過程中需配備防護設備并遵守路線、時間限制。
“另外,在互聯網銷售普通農藥,需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并在平臺備案。平臺需核實經營者資質,若未盡審核義務導致消費者受損,需承擔連帶責任。”根據《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平臺需對入駐經營者的資質進行核驗登記,并對禁售物品進行審核管控。“二手平臺未審核賣家的農藥經營資質,也未有效攔截禁售的劇毒鼠藥,屬于未履行法定審核義務,可能被監管部門責令整改、處以罰款,若情節嚴重還可能面臨停業整頓等處罰。”
編輯|段煉 杜波
校對|陳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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