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8-01 00:22:12
每經網8月1日成都電 每經實習記者 鮑春妹
證監會昨日正式發布《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九月起正式實施。
《辦法》的“核心”和“亮點”在于,把“誠信”納入監管范疇,創建專門的誠信監管制度,通過從誠信信息的界定與歸集,到誠信信息的公開查詢,從監管部門的誠信監督、管理,到市場機構的自我誠信約束,從失信懲戒、約束,到守信激勵、引導等一系列制度機制,強化對市場主體及其行為的誠信約束。梳理該《辦法》,可以發現,此次《辦法》的出臺主要涉及一下六方面:
一是建立誠信檔案制度。規定證監會簡歷全國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歸集證券期貨市場公共誠信信息,嚴管市場參與主體違法失信行為。
二是推出誠信信息查詢制度。市場主體可按規定申請查詢本人、本人聘請或提供服務的有關機構及其人員誠信信息,包括上述公開范圍之外的誠信信息。
三是建立了一系列的違法失信懲戒制度。提高違法失信者的成本,讓其付出代價、受到制約。
四是建立了針對幾類特定主體的誠信約束制度。將上市公司相關公開承諾的履行信息納入誠信檔案,并予以公示;約束與當前市場上部分主題發布與實施明顯不符的資本市場相關評論信息;規定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和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內部誠信監督、約束機制。
五是為激勵、鼓勵守信留下了空間。將市場機構和人員的正面信息納入誠信檔案,對誠信記錄良好的予以鼓勵,并對監管對象的誠信狀況做出差異化安排。
六是明確誠信監督合作制度。規定證監會將與國務院其他部門、地方政府、司法機關、行業組織實行誠信信息共享,開展誠信監督合作,實現對失信行為協同監管。
同時《辦法》注意把我失信懲戒約束與市場參與主體信息權益保護間的平衡,建立了信息主體合法權益保護的相關制度:設定了誠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建立了誠信信息更新、更正機制,設計了較為完善的誠信信息申請查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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