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3-09-04 11:20:07
這是獐子島韓國子公司向當地政府申請的一系列漁業項目中的首份許可。
獐子島的韓國漁業項目日前獲得了韓國政府頒發的海參種苗生產漁業許可,這是獐子島韓國子公司向當地政府申請的一系列漁業項目中的首份許可。
9月3日盤中,獐子島發布公告稱,公司在韓國注冊成立的獐子島漁業集團韓國有限公司,近日獲得了首份韓國政府關于公司養殖業務的許可,即韓國海洋水產部、全羅南道、珍島郡三級政府部門下發的關于“獐子島漁業韓國(株)海參種苗生產漁業許可協議回信”和“獐子島漁業韓國(株)海參種苗生產漁業許可協議結果通報”。內容包括,許可獐子島公司養殖海參種苗,禁止參與政府及地方自治團體的買入、放流事業,在獐子島的主導下實施海參養殖技術向韓國國內轉讓的計劃。
對于許可內容,獐子島解釋為,許可公司養殖海參種苗,育成的種苗可以自養或向韓國公司、漁民銷售苗種,收購其養成品。不許參與韓國中央或地方政府組織的公益放流等活動,要承擔對韓國方面的技術轉讓責任。
據獐子島介紹,韓國政府對外資公司在韓開展海產養殖業務設立了很高的準入壁壘,在韓的外資公司所申請的漁業項目要經過郡、道、部三級部門的協商,審批程序復雜。因此,獐子島韓國公司2012年1月完成注冊,8月取得建設用地,一年后才取得首份養殖許可。
據了解,獐子島的海參綠色養殖技術獲得了韓國政府的認可和重視。海參這個產業已經被韓國政府列為十大發展項目,獐子島韓國項目已被列為韓國重點扶持的八大戰略水產項目之一。
獐子島韓國項目注冊資金111.5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106.29萬元),總投資1億美元(約合6.12億人民幣),投資規模位居目前中國所有在韓項目的第二位,是中國民營企業在韓國投資的最大項目。
原文鏈接:http://epaper.stcn.com/paper/zqsb/html/epaper/index/content_5015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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