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2018-10-17 20:54:51
10月17日,鄭商所發布公告,對蘋果期貨相關業務規則進行了修訂。主要涉及交割品級、交割方式及配對流程、持倉限制、發票流轉、質量爭議解決辦法等幾個方面。修訂后的業務規則將從蘋果1910合約開始施行。
爭議良久且備受詬病之后,蘋果期貨今天迎來了交割規則的大幅修改。
根據修訂后的新交割規則,蘋果期貨明顯擴大了交割品范圍。最明顯的是,將質量容許度由不超過5%調整為不超過10%。在硬度方面,根據入出庫時間的不同,分段設置了硬度指標要求。在交割方式上,從蘋果AP1910合約開始,蘋果期貨可以選擇廠庫交割。
顯然,隨著交割范圍的擴大,蘋果期貨交易邏輯也將發生重大轉變。此前,由于交割品的受限,市場多空雙方對于蘋果期貨價格運行爭議頗多。在今年5月份,蘋果期貨實現了第一次交割,隨后在7月份實現第二次交割,今年10月份合約交割即將展開。不過,今年10月份交割并不適用新交割標準。
今天,10月17日,鄭商所發布公告,對蘋果期貨相關業務規則進行了修訂。主要涉及交割品級、交割方式及配對流程、持倉限制、發票流轉、質量爭議解決辦法等幾個方面。修訂后的業務規則將從蘋果1910合約開始施行。
修改主要有三個方面:
1、質量容許度由不超過5%調整為不超過10%
在基準交割品方面,此次修訂將質量容許度由不超過5%調整為不超過10%,在體現期貨標準化分級理念的同時,更好地貼近現貨實際,降低交割成本,方便產業參與。同時,為讓投資者更加明確,此次修訂將果徑容許度不超過5%予以列明。
此外,為避免部分果面缺陷占比過大影響基準交割品的實際價值,基準交割品對于質量容許度中相關果面缺陷占比也設置了8%的上限。
2、替代交割品范圍更大
此次修訂針對質量容許度指標增加了10%<質量容許度≤15%的替代交割品。在果徑和質量容許度兩個指標下,替代交割品也由原來的一種增加為三種,設置了400元/噸、1500元/噸及2000元/噸三種不同的貼水,有利于企業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整理分級,避免多次整理帶來的損耗,降低企業的參與成本。
3、硬度指標,設立不同時段不同硬度要求
本次修訂根據入出庫時間的不同,分段設置了硬度指標要求,將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參與交割的蘋果入出庫硬度由原有的6.5kgf/cm2、6kgf/cm2調整為7kgf/cm2、6.5kgf/cm2,其他時間的硬度指標維持不變。這樣可以更符合蘋果生鮮品種的特點。同時,考慮到1月合約車(船)板最后交貨日為2月20日,為保證同一批貨物硬度指標要求一致,將2月20日設置為不同硬度要求的臨界日期。
此前,在今年5月份券商中國記者走進蘋果主產地進行調研時,多位蘋果行業人士曾向券商中國記者建議,擴大質量容許度,擴大交割品范圍,有助于蘋果期貨更好服務農民種植戶。由于蘋果期貨的交割規模偏小,引起現貨行業人士對于蘋果期貨定價功能頗多微詞。
針對新交割品級設置的兩檔質量容許度(質量容許度≤10%、10%<質量容許度≤15%),規則修訂中明確了質量容許度指標爭議的解決措施及責任判定。以0%≤質量容許度≤10%的倉單為例,如果買賣雙方對質量容許度這一指標存在爭議,可申請質檢機構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如0%≤質量容許度≤10%,則相關費用由爭議提出方承擔;如10%<質量容許度≤15%,則由倉庫或廠庫承擔相關費用,并且按照相應的升貼水向貨主結算差價,貨主應當接受;如質量容許度>15%,則倉庫或廠庫需承擔相關費用,并履行換貨或者賠償責任。
鄭商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通過責任方承擔貼水及相關費用方式實現交割,減少多次整理給買賣雙方帶來的成本或貨值損失,在保證質量的同時提高了貨物交收的靈活性,更為貼近現貨實際。
在交割方式上,從AP1910合約開始,蘋果期貨可以選擇廠庫交割。與倉庫交割相比,廠庫在倉單注冊環節更為簡單靈活,有利于產業內的龍頭企業更好地利用期貨市場管理風險。特別要注意的是,蘋果廠庫倉單的有效期與倉庫倉單的有效期有所不同,每年1月、5月、7月第12個交易日(不含該日)之前注冊的廠庫標準倉單,應在當月的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全部注銷,7月第12個交易日后(含該日)至10月1日前,蘋果期貨不再注冊廠庫倉單。
在進入交割月的交割配對流程上,蘋果期貨非最后交易日的配對原則由“賣方申請,買方響應”修訂為“賣方申請,買方強制配對”。即進入交割月后,賣方提出交割申請,如買方主動響應,按照確認結果進行配對;如無買方會員響應,則按照“建倉時間最早的法人持倉優先”原則確定配對的買方,然后按“先車(船)板后倉單”的原則配對。新的交割流程有利于滿足產業客戶連續交割的實際需求,更為貼近蘋果生鮮品種的特點。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修訂中,鄭商所調整了蘋果期貨的7月合約限倉,根據交易時間的不同,由原來的500手、100手、10手調整為100手、20手、6手。此前,在今年7月份,蘋果期貨合約交割之后,新掛牌的蘋果AP1907合約保證金已經提高到了20%。
顯然,7月份合約,不僅面臨保證金提高,更將面臨倉位的大幅縮小,由此也可見交易所對于7月份蘋果合約的特別用意。7月份蘋果具有很強的特殊性,這個月份的蘋果為上一年度蘋果,儲存時間長,儲藏成本高。但是,到了10月份,基本上是新作物年度新上市蘋果。兩者之間的定價銜接問題,頗為棘手。
修訂后的7月份合約,將不能用倉庫交割,只能選擇廠庫交割或車(船)板交割。因為,根據修訂后的規則要求,5月合約結束后至10月1日前,蘋果期貨不再注冊倉庫倉單。
據鄭商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今年7月份蘋果合約上已順利完成車板交割流程,目前鄭商所已在全國設置了23家車板服務機構,并且擬增加行業內龍頭企業作為交割廠庫,兩種交割方式并行基本可以滿足7月合約的交割需求。
今天,鄭商所還掛出了蘋果期貨1910合約掛牌基準價——8000元/噸。
按照規則,新合約上市首日至有成交日之間,漲跌停板幅度為正常漲跌幅的兩倍,即為12%,這意味著,其價格波動區間為7040-8960元/噸。目前,蘋果1810月份即將摘牌,目前報價在11776元/噸。而且現有月份合約的蘋果期貨價格基本上保持1萬元上方。
據了解,目前,國內已市品種新合約掛牌基準價一般采用的是其最近合約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但這一方法對新作物年度的首個蘋果合約并不完全適用。蘋果期貨這一新作物年度首個合約掛牌基準價的確定方法在此基礎上有了進一步完善。
根據修訂后的規則要求,以后每年10月蘋果合約掛牌基準價擬由鄭商所發文公告。但是,其他月份合約的掛牌基準價,仍將采用最近合約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
據鄭商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合約1910反映的為未來新作物年度新上市蘋果供求情況,掛牌時需要按正常年景考慮其影響。同時,考慮到鄭商所從1910合約開始實行新修訂完善的蘋果合約規則制度,質量差異對價格的影響也應一并考慮。綜合上述因素,鄭商所制訂了蘋果1910掛牌基準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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