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2019-06-18 00:14:16
記者獲悉,各地證監局已向券商下發《關于做好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自評工作的通知》,各家券商按照監管部門制定的《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工作底稿》,正在進行分類評價自評工作,需要在6月25日前將自評結果報送監管部門。本次自評主要有三大變化,一是,新增“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情況”加分項;二是針對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能力專項評價指標自評加分的,監管將采取現場核查等方式進行核實;三是,在扣分項中著重強調券商需“如實標注因反洗錢等問題被其他政府部門采取行政處罰措施的情況,并提交具體情況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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