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6-19 20:12:20
香港證監會認為,瑞信沒有制訂有效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確保符合披露規定和及時偵測披露缺失。
每經記者|袁東 每經編輯|何劍嶺
今日(6月19日)香港證監會宣布對瑞信(Credit Suisse (Hong Kong) Limited(CSHK)及Credit Suisse AG(CSAG)的統稱,以下均以瑞信統稱)作出公開譴責并罰款280萬港元,原因是該集團在發表某些有關香港上市證券的研究報告時,沒有遵從披露規定。
香港證監會發現,瑞信沒有在某些于2006年至2016年8月11日期間所發表有關香港上市證券的研究報告中,披露它們與相關公司的投資銀行業務關系。這宗事件是由瑞信其中一項信息系統數據中的信息科技邏輯問題所導致,而這個問題在2016年8月11日被糾正。
此外,瑞信為了修改其研究報告中的莊家活動披露信息而在2016年8月進行系統更新工作,導致不慎將有關披露信息從一個其研究報告的披露信息模板中移除。因此,瑞信在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31日期間所分發的某些有關香港上市證券的研究報告,沒有披露瑞信是一名莊家。這個問題在2017年5月31日被糾正。
香港證監會認為,瑞信沒有制訂有效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確保符合披露規定和及時偵測披露缺失。不過,香港證監會也表示,在對瑞信進行處罰時也考慮到了以下因素:瑞信自行向證監會報告該兩宗事件;瑞信與證監會合作解決其提出的關注事項;瑞信已采取補救措施,以糾正有關缺失及加強其內部監控措施和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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