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3-28 18:23:24
每經記者|周程程 每經實習編輯|段煉
3月28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恢復商品流通和商業秩序工作情況舉行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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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一些生產經營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調運供給各類生產生活物資,為保障人們正常生活、穩定市場物價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此,每經記者在發布會上提問,是否會對上述生產經營企業有專門的稅收優惠?
每經記者提問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截屏圖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世宇回應表示,疫情防控期間的物資生產和調運至關重要,是抗擊疫情的關鍵環節,財稅部門已經出臺了四批稅費優惠政策,在這四批優惠政策當中就有專門針對保供企業的優惠,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的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
二是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新購置設備在所得稅稅前一次性全額扣除,以鼓勵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加快生產。
三是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征增值稅,相應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等免征增值稅。王世宇表示,這次的疫情影響面比較大、影響程度很深,特別是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交通、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等受到影響。對此,國家出臺政策,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封面圖片來源:央視新聞截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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