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7-12 14:22:54
7月12日,西藏證監局發布了對太平洋證券拉薩柳梧新區證券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具體來看,該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
一、2021年存量客戶回訪321戶,回訪結果異常客戶1戶,為非本人接聽。總部2021年12月16日要求營業部對回訪結果異常的客戶進行核查處理,并要求安排專人妥善保存回訪記錄備查。2021年12月17日至檢查當日,營業部未對該異常客戶進行核查處理。
二、營業部2018年5月14日報備開展期貨IB業務,2名具備資質的人員為王某一和王某二。2021年8月王某二轉為合規崗。營業部不具備期貨IB業務的展業條件。但于2021年10月19日為馬某某蘇客戶、2021年11月4日為馬某乃客戶開通了IB業務。
三、營業部于2022年4月16日對投資者王某開展了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重新測評,測評結果為C1。但王某于2022年4月19日至5月30日期間交易了風險等級高于R1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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