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6-30 17:59:39
每經AI快訊,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從業機構開展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依法對從業機構的洗錢風險開展評估。對較高洗錢風險的從業機構應當采取強化監管措施,對較低洗錢風險的從業機構應當采取簡化監管措施或者豁免采取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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