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4 00:11:04
7月3日晚,美登科技公告稱,公司及董事長鄒宇等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違規事實包括:公司創始人代持股份導致信息披露不準確、收購股權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使用募集資金支付費用導致披露不準確。浙江證監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采取警示函措施。
每經記者|于垚峰 每經編輯|魏文藝
7月3日晚間,美登科技(BJ838227,股價74.16元,市值28.88億元)公告稱,公司及董事長鄒宇等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來源:美登科技公告
公告顯示,經查明,公司存在如下三項違規事實:
其一,2017年至2023年5月期間,公司創始人鄒宇、王良晶、蘇鑫合計代公司員工黃鋆持有公司約0.51%的股份(以公司2017年總股本為基數,對應約15.24萬股),導致招股說明書及2017年至2023年一季度定期報告中股東持股信息披露不準確;
其二,公司收購美滿科技持有的杭州客數互動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及成都西阿愛木網絡科技有限公司70%股權事項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其三,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間,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專戶向一般戶打款1277.42萬元,用于支付前期墊付的募投項目研發人員社保、公積金等費用,導致2023年、2024年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披露不準確。
根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對美登科技及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鄒宇,董事、總經理馬原,董事、副總經理王良晶,董事蘇鑫,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徐靚依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美登科技聲明,本次行政監管措施未對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且不存在終止上市風險。針對監管要求,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表示將深化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完善公司治理和內控體系,強化信息披露質量,確保類似問題不再發生。
業績方面,2025年一季度,美登科技實現營收3725萬元,同比增長7.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106.6萬元,同比增長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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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圖片來源:每經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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