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9-26 00:23:21
每經編輯|何小桃
9月25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貴陽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劉嵐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問題。
通報顯示,2013年至2024年,劉嵐在擔任原貴州省衛生廳農村衛生管理處處長,銅仁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貴陽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等職務期間,違規收受多名醫藥企業老板、醫療機構負責人、下屬所送大量高檔白酒、購物卡等禮品,多次通過收取現金、微信轉賬的方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2023年7月,劉嵐擔心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暴露,將違規收受的高檔白酒轉移至朋友處藏匿。劉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7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劉嵐(資料圖)
今年2月26日消息,劉嵐被查;6月25日消息,劉嵐被雙開;8月7日消息,劉嵐被逮捕。
經查,劉嵐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采購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嵐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貴陽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劉嵐,女,苗族,1973年3月出生于貴州錦屏,1995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博士研究生。
她曾長期任職貴州省衛生廳,歷任人事處副處長、科技教育處副處長、科技教育處處長、農村衛生管理處處長等職,2014年任貴州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基層衛生處處長,2017年任銅仁市副市長。
2021年,她任貴陽市副市長,至被查。
編輯|何小桃?杜恒峰
校對|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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