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9-27 20:57:28
每經編輯|段煉
9月25日,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修文縣委原書記管慶良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管慶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對管慶良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24年,被告人管慶良利用擔任大方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黔西縣常務副縣長,修文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工作調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與他人共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980萬余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另獲得孳息238萬余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管慶良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管慶良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今年1月,管慶良在貴州省反腐大片中出鏡。
據報道,身為縣委書記,管慶良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相悖的言論,公然反對反腐敗工作,還在重要會議場合表示反腐敗是紀委書記的事,與他人無關,自己管好自己的事。
管慶良在修文任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嚴重破壞民主集中制原則,長期獨斷專行,“一把手”成了“一霸手”。為了“一手遮天”掌控整個修文,管慶良在當縣長的時候想方設法地架空縣委書記的權力,在他擔任了縣委書記后又想方設法地將縣長的權力牢牢地掌控在自己的手上。
管慶良心中無戒,為了撈錢他還把朱某某培養成自己的“白手套”。朱某某是管慶良的親妹妹,戶口一直掛在親戚名下。管慶良利用她不易被發現的身份,幫自己掛名經商,購買股票、基金、房產,大肆斂財。
2024年5月,管慶良因害怕被查處,指使妻子、父親、妹妹、舅舅等人轉移其非法收受的茅臺酒、現金等財物,對抗組織審查。
2024年5月30日消息,管慶良被查;2024年11月25日消息,管慶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管慶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相悖的言論,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無視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不按規定報告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損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醫療利益保障;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挪用項目資金,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違反生活紀律;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管慶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管慶良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貴陽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
據公開簡歷,管慶良生于1979年11月,苗族,曾長期在畢節工作,歷任畢節地區統計局副局長,大方縣副縣長,大方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組織部部長,黔西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等職。
2018年12月,管慶良跨市調整,調任貴陽市修文縣委副書記、縣長候選人,并兼任貴州修文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修文縣工業園區建設開發辦公室主任等職,2019年1月任修文縣縣長,2021年任修文縣委書記,至被查。
編輯|段煉 易啟江
校對|張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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